项目名称 | 新时代民爆(辽宁)股份有限公司乳化炸药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安全预评价 | ||
项目组长 | 郑锋 | ||
技术负责人 | 张春雨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姚家伟 | ||
报告编制人 | 郑锋 | ||
报告审核人 | 吴刚 | ||
项目组成员 | 安全评价师 | 郑锋、陈昊旻、刘永明、董春海、杨晓丹 |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郑锋、陈昊旻、张春雨、刘永明、董春海 | ||
技术专家 | 包玉刚 | ||
现场勘查人员 | 郑锋、杨晓丹 | ||
现场勘查时间 | 2020年8月30日 |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0年9月16日 | ||
项目评审情况 | 时间 | ||
评审组织者 | |||
评审专家 | |||
评审结论 | |||
报告内容 | 项目地点:阜新市太平区孙家湾南山坡
建设单位:新时代民爆(辽宁)股份有限公司
新时代民爆(辽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成立于2008年11月,登记住所:阜新市太平区孙家湾南山坡,注册资本:5135万元,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洪涛。阜新生产点现有员工256人,其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39人,地处阜新市太平区孙家湾山南,该地区属于北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雨热同季、光照充足。年极端最高温度40.9℃,年最低气温-30.6℃,年平均气温为7.1℃;年平均降雨量500mm,无霜期150天;地震设防烈度为7度。 新时代辽宁公司现有的乳化炸药生产线于2009年设计,2011年9月投产,设计在线人员为9人,无法满足工信部安全[2018]237号文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推进民爆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及《民用爆炸物品工程设计安全标准》(GB50089-2018)中的1.1级工房现场操作总人数不大于6人的要求,且整条生产线未实现全线联控,本质安全水平较低。为满足民爆行业技术发展方向及标准要求,进一步提高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线本质安全水平,新时代辽宁公司决定对现有乳化炸药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并逐级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了技术改造的申请。 根据初步设计该项目主要内容为: 在原有乳化炸药生产线的基础上进行技术改造。将原有乳化炸药制造工房向东方向加长8m(13~14轴),取消并打通10~12轴间的纸箱间、样品间,拆除12轴上的墙体,改造成包装间。将原有石家庄晓进机械制造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RZZY型装药机更换为湖南金能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提供的DKJ-5型乳化炸药装药机,将原有武汉人天包装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包装线更换为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MGEPL-R型机器人工业炸药智能自动包装设备。同时,对生产线的自动系统也进行升级改造,改造后的生产线可实现温度、流量、压力、电流等工艺参数的自动控制、全线安全联锁及全线联控等功能。其他设备、设施利用原有。 通过对现场考察和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与分析,明确了其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分布及其危险、危害程度,在此基础上对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及安全管理体系方面补充了安全对策措施,并得出如下结论: 本技术改造项目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有:燃烧、爆炸、触电、雷电、静电、机械伤害、起重伤害等。本项目应重点防范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是能导致燃烧、爆炸的乳化炸药装药、包装、成品装车等各工序生产过程。该乳化炸药生产线各危险性工房均未构成重大危险源。 新时代民爆(辽宁)股份有限公司乳化炸药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立项、许可手续齐全,采用的工艺技术及设备符合民爆行业相关标准和管理的要求,设计中提出的安全设施和安全措施能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民用爆炸物品工程设计安全标准》(GB50089-201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等专业标准的要求,能有效防范本建设项目中的固有危险、有害因素。在将设计中和本安全预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设施及安全对策措施建议落实到下阶段施工过程和生产作业活动中,定期检测各项安全对策措施的有效性,切实贯彻执行劳动安全卫生“三同时”的规定后,该建设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处于受控状态,项目建成后是能够安全运行的。 整改确认如下: 1、企业对工房东侧出口土堤防护覆盖不足进行了加高加长整改,满足GB50089-2018要求。 2、制定了安全措施,保证施工期间禁止生产,生产期间禁止施工,确保施工和生产安全。 新时代民爆(辽宁)股份有限公司乳化炸药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现场,经过确认整改合格,该项目具备了安全预评价的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