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集团公司印发了《2021年度所属企业改革工作考核结果通报》的通知,沈阳研究院被集团公司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定为“优秀”企业。
2021年是改革攻坚三年行动承上启下之年,沈阳研究院按照集团公司的总体要求,进一步细化分解改革任务,持续攻坚突破、狠抓任务落实,经济效益显著提高,科研实力不断增强,产业结构持续优化,改革攻坚成效显著。营业收入和利润同上一年相比均有大幅增长,实现了“三年迈上新台阶”的改革攻坚阶段性战略目标,先后被集团公司评为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先进单位”和管理提升“标杆企业”,连续3年被集团授予“优秀进步企业”,2022年3月入选国资委“科改示范企业”。
沈阳研究院将以“科改示范行动”为契机,以公益类目标和利润目标相结合为导向,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坚持“突出主业、做强专业、做大产业、特色发展”,着力在深化市场化经营机制改革上下功夫,力争在推进选人用人机制上取得新突破,在市场化激励机制建设上取得新成效,在科技创新体制变革激发动能上取得新业绩,在主导产业发展质量上实现新高度,打造成为煤炭安全行业领域的标杆企业、科技型企业改革的样板企业。